对照先进典型 践行“三严三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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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彭少勇等10位“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的先进事迹,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注重立德修身,自觉塑造良好形象。古人有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之说,把“德”放在首位,突出了一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可以说,10位先进人物是“三严三实”当之无愧的忠实践行者。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一些党员干部逐步走入信仰动摇、作风漂浮、滥用公权、贪污腐化的歧途,2015年5月中央纪委通报全国各地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共点名曝光361人,这部分党员干部受到处分的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在思想上忘了“我是谁”、“为了谁”,感觉当官高人一等、高高在上,严重背离了党的的宗旨,脱离了人民群众,是“三严三实”不折不扣的反面典型。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正因如此,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之后,中央又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和深入,更是对新时期党员干部形象的洗涤与重塑。 那么如何践行“三严三实”呢? 笔者认为,“三严”就是严守“内外”。“内”是八小时之内廉洁奉公,即领导干部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党和人民的授权,忠实履行领导职责,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外”是八小时之外廉洁自律,即领导干部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义之利不沾。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要认真落实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守住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实”就是认清虚实,突出“实干”。认清虚实即真干而不是假干,实干而不是虚干,为党和人民干而不是为自己干,但凡成就一番事业的领导干部,都是干出来的,不是跑出来的。跑出来的领导干部,群众信不过,工作拿不起,将来走不远;干出来的领导干部,人民信得过,自己立得起,一路走得稳。突出“实干”即要脚踏实地地干、雷厉风行地干、掷地有声地干,干在每一天,干好每件事。当前,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期望很高,这就要求检察机关既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要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案件,在批捕、起诉工作中要坚持法治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通过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作者系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