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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社评:群众来信,每信必复!

        时间: 2019-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群众来信非小事。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这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既是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也是了解民情民意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新一届最高检党组要求,“对收到的申诉要在一周内回复”,并立足于新时代新情况,进而明确提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目前,最高检已经实现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各地检察机关也要及时跟上,把最高检的要求落到实处。


         

        重视群众来信是检察机关的优良传统。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控告申诉部门切实发挥检察窗口职能,以高度责任感做好群众来信回复办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但应当看到,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高需求,这对检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持续深入地把“群众来信每信必复”这项民心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有更强的获得感。 


         

        要做到“群众来信每信必复”,首先要在思想观念上下功夫,想清楚搞明白做好群众来信回复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封来信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可能只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但对于写信的群众而言,可能包含了他们百分之百的期盼和希望。与此同时,群众来信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往往是基层人民生活中遇到的典型性问题。因而,对“群众来信每信必复”,妥善处理,既有利于从检察环节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树立良好形象、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反之,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回复解决,久而久之,问题积少成多,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有损检察形象,甚至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各级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重视群众来信回复办理工作。 


         

        ➤ 一方面,要坚定必须做好、只能做好的工作信心,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办好群众来信的实际行动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防止矛盾积累上行。


         

        ➤ 另一方面,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真正在内心深处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来信看成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来信回复办理工作。


         

        观念问题解决了,就要在行动上将“群众来信每信必复”落实落细,在机制上予以切实保障。 


         

        ➤ 一要有给力的用人机制。做好群众来信回复办理工作,关键在人。各地检察机关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实际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人员配备,为办理来信工作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特别是,控告申诉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全部动员、全员调配,共同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和回复工作。


         

        ➤ 二要有规范的回复办理机制。规范才能高效。在时效上,要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的要求,对收到的来信和申诉在一周内回复,再按部就班办理,及时答复。在方式上,对群众来信回复要尽量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和用词,避免生硬冷横,并根据实践需要,不断丰富回复形式,完善回复内容。对于程序性回复,可采用统一回复模板,做到既规范又高效。对于上级院交办、转办信件,要充分重视、及时办理,做好答复和息访息诉等工作,并将办理进展、办理结果等信息向上级院报告。


         

        ➤ 三要有信息化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建设和完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尽早实现点对点、扁平化的信息互联互通,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网上信访办理系统应用,尽快实现网上登记、流转、办理、跟踪督办和反馈,充分运用信息化和科技化手段提高办信工作质量和效率。


         

        ➤ 四要有完善的督促检查机制。各级检察机关要对落实“群众来信每信必复”的工作情况跟踪了解,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问题,推动群众问题早解决、矛盾纠纷早化解。


         

        人民检察院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通过办理群众来信,检察机关能够听到群众最真实的声音,了解群众最真实的想法,汲取群众最广泛的智慧,对改进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有重要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落到实处,用真心、真情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意见和诉求,真正实现“检声”与民意的和谐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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