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重罪检察部门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提高重罪案件办理质效,2月23日,河北省重罪检察部门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在辛集市举行。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石家庄、保定等地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活动,部分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评议。
辛集市是今年全省重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的首站,也是首次由基层检察院独立承办观摩评议活动。此次观摩评议的赵某某、李某某抢劫案,由辛集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公诉人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严格审查和完善证据,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审讯问,并结合案件特点,将全案证据分组出示,全面清晰地展示证据、指控犯罪。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在阐述犯罪事实及社会危害的同时,开展法庭警示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
在庭审结束后的庭审观摩评议会上,参加人员一致认为,该案庭前准备充分,出庭公诉思路清晰,释法说理充分,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效果良好,公诉人的出庭表现展现了较强的业务素能。同时针对起诉书制作、证据出示、讯问技巧等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对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效果给予肯定,并表示,全省重罪检察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好检察建议等方式,强化诉源治理。要总结完善观摩评议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一审诉讼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下一步,辛集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庭审观摩评议为契机,学习先进经验成果,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以案促学、以评促改,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工作,不断提升公诉人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以高水平履职推动辛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