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021年2月28日消息,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每年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近期,有关同志按规定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习近平认真审阅了述职报告并提出重要要求,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要更加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锚定宏伟蓝图,勇于担当作为,加强对分管领域工作的前瞻性思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奋发有为,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0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中央书记处2020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其对2021年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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