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
内设机构 |
部门 负责人 |
人员 |
部门职责 |
1 |
办公室 |
王印军 |
庞丽君、王庆臣、朱永斌、王文杰、齐欢、王文峥、杭玉、周新颜、王亚力、高一萍、张娜、翟忠友、樊永存、刘菲、高宾、夏红岩、刘艳山、李斌 |
负责日常政务、办理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档案、保密、检务公开等工作;协调督办上级重要工作、批办事项;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及管理检务协作、经费资产、基础建设、科技装备、交通工具、接待、后勤服务、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电话:0316-7231117 |
2 |
第一检察部 |
杨玉彪 |
樊金森、张金娈、杨彬、李想、刘宁、孟繁君、杨秋生、张平、郝宏琳、牛志辉、张瑶、秦芹、王清明、王云僧、刘建新、田超、赵非、卢巧燕 |
负责普通刑事犯罪及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电话:0316-7230743 |
3 |
第二检察部 |
汪伟宾 |
赵广辉、杨艳、任美丹、李大伟、李晓、张庆喜、郝泽霖 |
负责对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査起诉,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电话:0316-7231037 |
4 |
第三检察部 |
张士军 |
刘玉堂、邢瑞明、李卫东、李龙、刘述乾 |
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优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 电话:0316-7211493 |
5 |
第四检察部 |
李永辉 |
岳小莉、赵颖芹、徐建才、关蕾、赵芳、王敏、闫志国、樊兵 |
负责对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城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电话:0316-7231037 |
6 |
第五检察部 |
王艳姗 |
尚军政、冯志、郝建刚 |
受理控告、申诉、信访;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含电、网等)事项。 电话:0316-3250928 |
7 |
综合业务部 |
杨文红 |
蔡志超、王倩、齐文慧、张文茂、牛凯旋、杨晨、邓新民 |
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及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检察调研及理论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电话:0316-7230471 |
8 |
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
潘保生 |
汪燕青、张继江、刘三强、潘永跃、王倩、康迪、张俊青、陈健、刘静生、孙霏、刘倩、王诗惠、王建华 |
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检察宣传、表彰奖励、舆情应对、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检务督察、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负责提押、看管、送达等工作,配合检查监督事项。 电话:0316-7231037 |
说明 |
表中蓝色标注的为检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