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6月9日电(见习记者刘家墉)6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召开“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依法维护国家水安全”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表示,为深化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出台《协作意见》,重点围绕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意义、领域、机制、保障等内容进行规定。
最高检高度重视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通过部署专项活动、直接立案办理重大案件、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探索推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和水利部门密切配合,在协力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协作意见》强调,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于强化水利法治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协作意见》总结了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实践,明确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5个重点协作领域。”张雪樵告诉记者。
《协作意见》要求,双方要共同分析研判本流域本区域水事违法案件特点,研究协作任务和重点事项,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在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重点流域和敏感区域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重大复杂问题联合挂牌督办。”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问题线索,可先行与水利部门磋商,发挥合力,提高效率。检察机关依法查阅、调取、复制水行政执法卷宗材料,收集相关证据的,水利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技术支持。“检察机关发现水利部门可能存在履职不到位或者违法风险隐患的,及时告知和提醒。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可以向水利部门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张雪樵补充。
此外,《协作意见》要求,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抓好督促落实,构建衔接顺畅的工作体系;推动建立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平台,统一对接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共同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推进信息共享交换,实现相关数据、线索和专业技术联通;探索共建执法司法技术办案实验室,开展涉水司法鉴定和评估等工作。“同时,建立业务联络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库,互派业务骨干,互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普法讲师。广泛宣传协作成效,联合开展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共同发布典型案例。”张雪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