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案情
养老公寓本是老年人乐享晚年的“安居”之地,却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犯罪。如何才能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前不久办理的关于养老公寓这个案子让我感觉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
2015年至2020年,刘某、黄某、涂某3人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七彩阳光养老度假公寓”为项目主体,面向社会售卖四种卡(“爱心卡”“吉祥卡”“铂金卡”“钻石卡”)收取床位预定金,承诺如不入住三年后返还预定金,且每年发放7%至10%的消费补贴(即利息)。在养老服务和高额返现的双重诱惑下,673名老年人与刘某等人签订合同,涉案金额达5800余万元。七彩阳光养老度假公寓只有280个床位,却与673名老年人签订了《养老综合服务协议》,直至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发现预定的床位无法入住,承诺的利息也无法兑现,这场长达五年的骗局才被揭开。
在依法提前介入阶段,我院(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严格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引导侦查人员加强对业务人员证言、涉案账户流水等方面证据的收集。
针对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有被害人报案的情况,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通告,提醒被害人(投资人)及时报案,督促涉案人员主动投案。果然,短时间内有大量老年人报案,并提供线索。
由于涉案数额巨大,且资金流向不明晰,我们一刻不敢松懈,全程参与、实时跟进审计工作,3次召开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审计公司就审计进展、细节问题等方面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公司对吸收投资金额的准确统计;督促公安机关、审计公司协同对吸收投资金额开展确权登记,600余名受害老年人逐一到场签字确认。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在办案组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仅用28天就完成了236册卷宗的审查,并制作了近10万字的审查报告,顺利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18日,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刘某、黄某、涂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五年四个月、五年八个月,各并处3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子虽然办完了,但如何从源头避免这类案件再次发生?我院向西陵区民政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加强监督管理和完善政策宣传引导等工作。西陵区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并积极开展养老机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只有将严厉打击和提前防范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帮助老年人守护好“钱袋子”,让他们安享幸福晚年。我们制作了2000余个印有防范养老诈骗标语的凉扇和布袋,走进西峡社区、常家湾社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树下纳凉、街头下棋、闲聊散步的老年人讲解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同时,结合走访入户宣传,提醒年轻人多跟老年人交流,多给予老年人关怀。
如今,老年人对优质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部分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闲散资金较多、投资渠道较少,一些犯罪分子就利用这一社会现状,以“养老服务”为幌子,虚构投资、服务项目,招揽老年人投资,借此骗取钱财。我想,作为检察官,我们除了立足职能精准依法打击相关犯罪外,更要加强溯源治理,堵住养老领域风险点,实现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转变,守护好老年人的幸福晚年。
(口述/郑凯 整理/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蔡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