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9月9日电(见习记者王冬)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发布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引起了记者关注。
典型案例中,既有内幕交易罪、操纵证券市场罪等常见罪名,也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少见的罪名。从典型案例看,犯罪手段也更为隐蔽,体现出链条化特点。面对证券期货犯罪的新手段、新情况,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介绍了检察机关采取的一系列举措。
据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必要时自行侦查,通过全面收集证据保证案件质量。
检察机关准确把握证券期货犯罪的证据特点和证据运用规则,对各类直接、间接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构建证明体系。“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供述犯罪事实,其他在案证据能够形成证明链条,综合全案证据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也能够认定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晓津进一步解释道。
此外,检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证券期货犯罪的同时,同步审查非法配资、“黑嘴”荐股、洗钱、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上下游、前后手犯罪,依法追诉犯罪,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
为更好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最高检还发布了多个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2016年至今,最高检共发布10个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此次又联合发布了5个典型案例。今后将持续发布案例,以生动的案例指导办案、宣传法治。”张晓津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