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办理了2件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案件,在办案实践中,既打击了犯罪活动,同时开展了 “让鸟儿自由飞翔”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向群众发出爱鸟护鸟倡议,防止群众因不懂法走上违法道路。
在我院办理的2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中,李某是养鸟爱好者,并不知自己非法收购为国家保护动物的鸟构成了犯罪,吴某在自家鱼塘周围张网捕猎到国家保护的鸟类,也未意识到触犯了刑法。针对上述情形,我院认为有必要开展以保护鸟类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10月28日,我院干警走进县农贸集市,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爱鸟和护鸟知识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且将我院办理的2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制作成宣传展板,以典型案例警示广大群众,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将面临刑事处罚,用真实鲜活的案例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履职,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凝聚合力,加强源头防控,为切实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守护生态文明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