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机构名称 | 部门负责人 | 人员 | 部门职责 | 联系电话 |
1 | 办公室 | 李晗 | 张伟健、 王蔚鹏、 邵帅、 李曜呈、 王洪全、 刘敬军、 王倩、 郑志明、 付岛倩怡 | 负责日常政务、办理文电、会务、机要、文秘、保密、检务公开等工作;协调督办上级重要工作、批办事项;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及管理检务协作、经费资产、基础建设、科技装备、交通工具、接待、后勤服务、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 0316-313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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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检察部 | 梁明明 | 孙艳伶、 戴宝森、 赵泽峰、 王成、 李润涛、 李一、 慕小娟、 李洋、 张少军、 高鹏、 徐磊、 武鹏、 徐明伟、 马雪、 亢俊辉 皮金龙、 丁健永、 王海林、 刘家墉、 李牧航、 刘京京、 于佳诚 | 负责刑事犯罪及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
0316-3153297 |
3 | 第二检察部 | 闫岩 | 肖凤芝、 杨宏云、 李立新、 董建戈、 王雨墨、 王倩倩、 骆春艳 | 负责对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人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 0316-3153296 |
4 | 第三检察部 | 苏海燕 | 冯旭东、 纪晓明、 张国荣、 杨晨虎、 李义、 刘淼、 陈建平、 敖玉柱、 杨怀民、 符丽苗、 李博 |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监督,对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及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检察调研及理论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受理控告、申诉、信访;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含电、网等)事项。 | 0316-3122000 0316-3253050 0316-3656055 |
5 | 政治部 | 宋军发 | 宋长金、 张学勇、 高健、 李尚、 王炤阳
| 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检察宣传、表彰奖励、舆情应对、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检务督察、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负责提押、看管、送达等工作,配合检察监督事项。 | 0316-3153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