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部门 负责人 |
人员 |
部门职责 |
办公室 |
张占峰 |
王菲、李凯峰、杨梓晨 |
负责文件起草、编发检察信息、机要通信、检察统计、档案管理、财务、技术设备、督查、会议组织工作、协调调查研究等工作。 电话:0316—6088548 |
政治处 |
王静 |
刘强、樊柯宇 |
负责本院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其他检察人员和临聘人员;负责本院的检察信息、检察宣传工作;负责本院干部的任免、奖惩、考录、工资福利、业务培训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本院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电话:0316—6089493 |
侦查监督科 |
张超 |
杨硕、刘健 |
负责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电话:0316—6061012 |
公诉科 |
王海波 |
李沫蒽、班立宇、吴星、李佳蓉 |
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及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 电话:0316—6060971 |
民事行政检察科 |
张超(兼) |
周占昌、魏兆池、赵瑞、刘玥彤 |
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以及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进行监督;依法开展支持起诉、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电话:0316—6073359 |
控告申诉检察科 |
王文举 |
刘潇阳、赵寅翔 |
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承办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 电话:0316—2572000 |
检察技术科 |
聂静 |
李佳 |
技术保障、检察网络管理; 电话:0316—6088548 |
司法警察大队 |
可志龙 |
|
主要负责组织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完成重大案件的搜查,执行传唤、拘传、看管、提解、押送等职责。 电话:0316—6089493 |
说明:表中红色标注的为检察官